三十多岁的王某已有十多年的上网史,是一个标准的网瘾青年。由于自己好吃懒做,没有正式工作又居无定所,为筹集上网费用,先后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2 月 17 日晚 11 时许,坪山分局石井派出所将正在网吧睡觉的王某抓获归案,经过民警深挖扩线,突击审讯,王某承认了 13 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
今年 1 月以来,坪山辖区汤坑、碧岭、六联等社区内发生多起电动车电池被盗案件。宝山派出所相继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民警经过调取、研判案发地周边海量监控,一名穿着衬衫的男青年进入警方视线,因为该名男子多次在案发现场出现,警方将其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并将多起案件并案侦办。案发地周边视频显示,该男子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全靠步行。由此,民警判断嫌疑人经常活动的范围就是案发地点的周边地区。同时,警方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获悉重要线索,男子可能姓王。正当民警准备对嫌疑人收网的时候,嫌疑人仿佛蒸发了一样,消失在了民警的视线范围内。时值农历春节将近,民警判断嫌疑人王某可能为外地籍人员,很有可能时回乡过年了,但民警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时刻关注着嫌疑人王某的动态。
2019 年 2 月 17 日晚 23 时许,石井派出所接事主钱女士报警称:其于当日晚 8 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电池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视频,警方发现盗窃电动车电池的竟是年前连续作案的 " 老熟人 "。经过 3 小时的追踪,最终民警在浪尾路附近的一家网吧,将正在网吧睡觉的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对自己多次盗窃电动车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自己没有工作,整天无所事事,也没有固定住所,平时泡在网吧里上网,困了就睡在网吧。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支付上网费用就动了歪脑筋,看见居民区内停放很多电动车,就打起了盗窃电动车电池卖钱换取网费的主意。据办案民警介绍,电动车电池一般都价值五、六百元,而王某为了尽快销赃,同时又不敢去固定的废品收购站卖,怕被举报,他都是以一百元、甚至几十元的价格 " 贱卖 " 给流动收废品的。销赃所得的赃款就用于上网和吃饭,等钱花完了,就再出来偷电瓶卖。
目前,王某已经被坪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通讯员 刘思淇 编辑 刘琨亚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