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22
快快评 | 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赵宇案”相同的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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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家喻户晓。小小年纪的司马光,一直是口口相传人小智慧大的典范。然而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要提醒您:司马光砸缸,属于破坏公物,罚款二十元。

咣!雷到了吧?近日,厦门一小区围墙上出现 " 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 " 的普法宣传画。有孩子问为什么救人要罚钱,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更让人无语的是,宣传画的制作单位思明区司法局称,该画并无不妥,不要吹毛求疵。

嘴还挺硬。是网友吹毛求疵,还是司法部门自己任性?

我们都知道,司马光砸缸,为的是放水救人,不是熊孩子搞破坏图好玩。司马光的行为,既有智慧的成分,也有善义的逻辑。按照现代理念,是见义勇为,而且是见义智为。没成想,千年之后却硬生生被整成了 " 熊孩子 ",当成破坏公物面临处罚,还要上墙公布,作为警示世人的 " 反面典型 "。

简直是好歹不分,颠倒黑白。

我们理解,司法局制作司马光砸缸的漫画来普法,是为了宣传效果,提醒公众不要破坏公物。但如此颠覆三观的宣传,却透露出漠视生命权的冷酷思维,非但达不到宣传效果,反而会误导小朋友,作出错误的价值判断。那个孩子问的好:究竟是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砸缸救人要罚款,那么以后老人倒地了扶不扶?遇到小偷追不追?有人呼救上不上?稍有不慎可不是 " 罚款二十 " 能解决的问题啊!

司法局是讲法律的地方,一定知道 " 紧急避险 ",即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分析法理,司马光砸缸完全符合 " 紧急避险 " 原则,司法局看不到这一点,强行 " 普法 ",无异于法盲普法。

看看司马光,再想想福州赵宇案,是不是同样的配方,相似的味道?目前,赵宇 " 不起诉 " 了,砸缸宣传画也撤下了,但配方还在,难保不会搞出什么新花样来。

ZAKER 南京评论员 鬼刀七

(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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