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23
爱犬被邻居半夜“偷走”,狗主人却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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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 2 月 21 日早上,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某小区的居民小珍(化名),像往常一样去给宠物狗丢丢(化名)喂食,可令她着急的是,丢丢和笼子一起不见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随后小珍报了警,民警很快就找到了 " 偷狗者 ",竟然是楼下邻居。愤怒的小珍想要追究邻居的责任,民警却说:" 严格说起来,要受罚的可能是你。"

原来,丢丢的狗笼并不是放在小珍的屋里,而是放在楼下的绿化带里。" 我怕它在家里便溺,所以才安顿在这里。" 小珍介绍,自己平时十分疼爱丢丢,虽然不是名贵犬种,价值也有好几千,所以在 2 月 21 日早晨,看到丢丢连狗带笼子一起失踪了,立马就报了警,认为丢丢是被偷走了。

然而,在面对民警时,邻居陆某却十分委屈。" 这狗半夜在楼下一个劲的叫唤,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才把它弄走的。" 陆某承认,的确是他半夜连狗带笼子将丢丢转移到了小区外面,但并不是为了偷狗,而是因为狗叫声实在扰民,他才出此下策。

同时,保洁员在小区外面找到了丢丢和狗笼子。陆某的行为虽然过激,但也不能算是违法。21 日下午,民警对俩人进行调解,希望珍珍和陆某能够互相谅解,不要再起争执。但珍珍却气愤地认为陆某应该受到处罚。

" 建议你们双方还是和解吧,严格说起来,要受罚的应该是你。" 见小珍情绪激动,民警告诉她,根据《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听到此话,小珍不吭声了。随后表示不再追究陆某的过错,服从民警处理,以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将宠物狗养在小区公共区域,造成扰民。陆某也就自己的过激行为向小珍道了歉。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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