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 记者 孙旭晖)丈夫回家时,明明看见屋里有灯光,妻子却不肯开门。无奈之下他只好翻窗进屋,没想到却发现妻子和一位自称她初中同学的男子站在门口不知干什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看到这一幕后,丈夫怒火中烧,拿刀将妻子的这位 " 初中同学 " 砍伤。最后被对方告上了法庭。
沭阳县的男子冉某平时在县城做生意,妻子住在乡下的三间平房里。一年前,冉某深夜回家,离得老远就看见屋里的灯还亮着,可奇怪的是,冉某上前敲门时,却一直没人理会。
原以为妻子可能有事外出了,冉某便从旁边的厨房里拿了把菜刀,把防盗窗户撬开,然后翻窗进去。进屋后,眼前的一幕让冉某愣住了:妻子不仅在家,屋里还有其他 " 客人 "。
一名陌生男子和冉某的妻子站在门口,见冉某进屋后,妻子支支吾吾地告诉他:" 这是我初中同学小卢,来找我玩的。"
对妻子的说法,冉某并不理会,直接就拿着原本用来撬窗户的菜刀冲了上去,一刀砍在了小卢的肩头,将他的右侧肩膀砍伤。事后经公安机关询问小卢和冉某的妻子此前的确发生了性关系。
小卢受伤后,至沭阳县城东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肱骨结节开放性骨折、左肩峰开放性骨折等,住院 37 天,支出医疗费 41667.99 元,出院诊断为左肱骨结节开放性骨折、左肩峰开放性骨折等,事后,小卢到沭阳县法院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冉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 28997.83 元。
日前,宿迁市沭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受到侵害后有权获得赔偿。由于小卢在此事件中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冉某的责任。考虑到小卢和冉某妻子的男女关系,属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冉某在冲动之下砍伤小卢,故应减轻冉某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由冉某对小卢的损失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剩下 50% 的损失,小卢自行负担。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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