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26
买房13年未办产权,原房主要求加价才配合过户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13 年前买了套房子,产权却一直没办下来,这成了朱某的心病。这么多年过去,房价已经上涨,原房主贾某并不配合过户,而是想加价。近日,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朱某终于拿到产权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05 年 8 月,贾某将名下的一套拆迁安置房,以 14.5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王某支付完首付款后约定,等办理完过户手续再缴纳尾款。同年 10 月,王某又将这套房屋以 17.6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朱某,也做出同样的约定。后来,朱某和家人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贾某和王某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一直到 2007 年贾某才办理了产权证。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满 5 年后,尚能上市交易。这些年过去,房价早已上涨,这套房子已经涨到 100 多万元。贾某后悔了,不愿配合办理过户,要求加价,三方多次协商未果。贾某甚至经常上门骚扰朱某一家的生活,双方矛盾重重。

朱某无奈之下,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某协助办理产权证。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朱某和贾某无直接合同关系,其无权要求贾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其诉请。

2018 年 12 月,王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朱某知晓后,多次来法院找承办法官,情绪非常激动。承办法官丁旦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组织三方谈话。因案涉房屋已经购买多年,各方积怨较深且互不信任,对于尾款支付方式、适当补偿金额等细节,双方一直争吵不休,无法统一意见。在丁法官的努力下,经过多轮调解,三方放下争端,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2019 年 2 月 21 日,拿到产权证的朱某向法官送来锦旗,表达深深的谢意。(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院供图 编辑 张宇)

相关标签

房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