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2-27
深晚报道 | 泥头车与电动车相撞致1死1伤 交警认定双方都有责任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句话并非空谈,而是出行安全的座右铭。近日,罗湖区一辆送娃上学的电动自行车与泥头车抢路,驶入泥头车盲区位置后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的祖孙二人一死一伤。

2 月 26 日 13 时 53 左右,在文锦北路和水贝二路路口,一辆电动泥头车的右前方与一辆送孙子上学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电动车的老太太当场死亡,坐在电动车前排的学生一条腿受伤。

▲深圳交警提供的现场图片。

记者在交警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中看到,在罗湖区水贝二路路口,一辆载满泥土的泥头车正停在一出租车后边,等待通行,车身后半段已经压住了人行斑马线。老太太张某英骑着电动车载着王某,停在泥头车的右侧车轮边。张某英迟疑了几秒,见泥头车与出租车之间有一定车距,便试图从中间穿过。此时,泥头车见出租车移动,也跟着前行。而在电动车上的两人正处于泥头车的盲区之中,意外就这样发生了——电动车连人带车被一同碾压到了泥头车底。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罗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初步认定双方都有责任,泥头车司机在事发前有吸烟行为,车辆超载,而且车辆没有 " 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 ",属于冲禁令违法。涉事的电动车在过马路期间,未走斑马线,而且贴近泥头车车头的盲区位置过马路。目前深圳交警已经启动了深度调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事泥头车。

同时,此案也是新版泥头车启用后的首宗亡人事故。深圳交警表示,虽然新版泥头车有右侧盲区防控设备,对靠近盲区的车和人有提前预警功能,增加的摄像头可缩小盲区的范围,却并非万无一失。" 即使设备不断升级,做得再好,但说到底,杜绝交通事故最有力可靠的方式,还是让安全意识在每个人心中‘根深蒂固’。"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刘琨亚

相关标签

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 行者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