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05
深晚报道 | 十字路口无交通指示灯 男子被车撞倒市民不敢上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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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晚记者日前接到市民报料,称 2 月 27 日晚上 10 时左右,在光明区下村路和水贝路的十字交叉口,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被过路小车撞倒在地,恰逢附近社康中心医护人员下班路过,及时协助社区联防队将其送医。据悉,目前该男子经检查无大碍已出院。

深晚记者走访事发现场时收到周边居民反映,事发路口交通情况复杂却没有一处交通指示灯,发生这类情况并非首次。" 看到了,但也没办法去扶他,车子多,过路必须要快。" 目击现场的一位大爷说,并非无视被撞倒的人,而是在这种路况下,大家实在自顾不暇。

市民声音:

希望事发路口能装红绿灯

据了解,此次事发的十字路口,位于光明区下村路(南北走向)和水贝路(东西走向)的交汇处,周边除了有多个工业园区,还有学校、居民小区、商铺和公园,固定居民和流动人员众多。

周边居民反映,这处十字路口交通情况复杂,却没有一处交通指示灯,路灯也很昏暗。而且大小车辆均行经此路,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即使有义工维持交通秩序,还是无法避免人车磕碰的情况。

3 月 1 日中午 12 时许,深晚记者来到该十字路口,目睹四面八方的人流和车流奔涌而至,周边仅有几处提示往来慢行的标识牌。公交大巴、大小轿车、货柜车、泥头车和电瓶车等往来不绝,学生和工人穿行在车流的间隙过马路。此外,在该路口以东的水贝路路段,一侧路面正被围挡施工,大小车辆仅能在未施工一侧路面的两条车道上缓慢往来。

" 这里一直没有红绿灯,如果能够装一个,感觉过马路还是会安全很多。" 在附近工厂工作的杜女士说。

光明交警大队回应:

将设黄闪警示灯临时疏导

3 月 4 日,深晚记者将市民建议转达给相关单位光明交警大队。

昨日下午,光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带队前往该处路口调研,现场核实该路口存在交通秩序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交通信号灯等安全隐患。同时发现,由于该路口有其他单位正占道施工,当下路况尚不适宜安装交通信号灯。

针对此情况,光明交警大队回应,将立即协调区交通局在该路口安装黄闪警示灯,用以临时维护此处通行秩序;已对违法占道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尽快恢复路口的正常通行条件,以便后续开展交通指示灯的建设工作;同时,将协调区交通局完善该处路口的交通标志和标线等配套交通安全设施。

深晚记者将继续跟进报道。

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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