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4 日 , 光明区凤凰街道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辖区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俗称 " 泥头车 ")车体不洁上路行驶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车主开出 2000 元罚单。 这是自今年以来,凤凰社区针对车体不洁上路行为开出的第 5 张罚单。
据悉,当日上午,凤凰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在巡查辖区光源四路时,发现一辆车尾箱挂满泥土的粤 B 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正行驶在道路上。执法人员立即拦车进行检查,依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及《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相关规定,对该行为立案,处以 2000 元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车主限期整改。经过普法教育,该车车主主动配合,返回就近工地清洗了车体。
据现场执法负责人介绍,辖区现阶段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带泥上路、未密闭化运输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容易导致沿途尘土飞扬,甚至有可能泄漏有害有毒物。另一方面有碍道路美观,影响市容环境。为此,凤凰街道围绕 " 大美光明 " 建设目标,始终对此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加强定时定点巡查值守,从严查处车体不洁上路行驶行为,以维护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据悉,今年以来,凤凰街道已查处泥头车车体不洁、车厢未密闭化行为共 5 宗,共计处罚 100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通讯员 余勇 黄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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