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11
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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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救援车通行不畅、应让不让 …… 这些情形严重影响交通救援、生命救护。3 月 10 日,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牵头,江苏团 30 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罚款 3000 元,记 12 分。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医科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郑葵阳则建议," 拒让救援车辆 " 影响严重的,应处以高额罚款、吊销驾照,乃至立案调查处以刑罚。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罚 3000 元记 12 分

" 应急车道是专门用于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按规定,社会车辆不能随意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但实际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行驶的情况很多,也带来了一些严重后果。" 李甦雁对现代快报记者介绍说,近日就有一起车祸救援事件,因应急车道被堵,导致伤者不幸离世。

△李甦雁

而应急车道被堵之所以屡禁不止,李甦雁认为,主要是因为惩罚力度不够。"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是典型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而目前的交通法规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仅处以罚款 200 元,记 6 分的处罚措施,起不到震慑作用。"

李甦雁建议,参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 18 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处 3000 元罚款。同时将扣分由现在的记 6 分提高到记 12 分,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以罚款 30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其中,对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在罚款加记分的同时,增加拘留 15 天的处罚。

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查处力度。李甦雁建议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有应急车道的道路出入口、沿途增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宣传,提倡让出 " 生命通道 "。除了交通警察现场查处、电子眼抓拍等处罚方式外,建议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宣传交通 " 随手拍 "、行车记录仪记录等群众举报形式。同时,可以在特殊车辆比如消防车、120 救护车上安装拍照系统,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可由特殊车辆拍摄,并自动把相关证据上传给交警部门来判断、处罚。

" 应让不让 " 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驾照

针对救援时 " 应让不让 " 的情形,郑葵阳同样认为现行处罚力度不够。"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不让行的处罚标准与日常交通违章并没有太大差异。但救援车辆如果因为交通堵塞而影响伤、病员的生命救治,就会造成人财损伤的严重后果。那么,还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处罚就显得不合理了。" 他提到,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急救救援法律体系。比如,新加坡规定,不给急救车让道将面临罚款或监禁,重则吊销驾驶执照,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郑葵阳

为此,郑葵阳建议,修改《道路安全法》,明确具体的惩罚性措施,提高 " 拒让救援车辆 " 的违法成本。影响严重的,处以高额罚款、吊销驾照,乃至立案调查处以刑罚。同时,制定常态长效管理办法,按照日常管理与统一行动相结合、动态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切实加强严管重罚。

建立联动平台,分类分等级保障通行

在畅通救援 " 绿色通道 " 的建议上,郑葵阳进一步提出,可以发展智能交通,提升救援车辆出行效率。比如,建立完善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对于救援车辆的途经线路、区域,灵活改变交通信号灯,尽可能保证顺畅通行。建立 120、110、119、122 联动平台,实行 " 统一接警、分类处置、信息共享 "。根据紧急状况不同,将救援车辆分类分等级保障通行。

同时,明确避让原则,并纳入驾考范围。比如,救援车辆鸣笛示意时,社会车辆一致向左侧和中间车道避让,将最右侧车道留给救援车辆通行。

现代快报 + 特派记者 鹿伟 安莹 徐岑 / 文 赵杰 吕正昕 / 摄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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