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15
深晚报道|广东全面推行 “先发后审” 便民措施 半年来受惠车主达64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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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年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落实公安部交管 " 放管服 "20 项改革措施,2018 年 9 月 1 日起,在前期广州等市严格试点的基础上,广东省所有机动车检测站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先发后审 " 便民措施。截至目前,享受到这一便民措施的车主已达 649 万人次。

机动车年检 " 先发后审 " 措施是指机动车经检测站检验合格后先行签注行驶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主领取合格标志后即可离开,车管所将在 24 小时内对上传的年检资料进行远程资料审核。该项便民措施较以往车管所远程审核通过后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模式更加快捷,车主平均等候时间减少约半小时,同时有效解决了网络运行不稳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等候的问题,极大提高了机动车年检工作效率。

据了解,目前 " 先发后审 " 措施年检模式主要针对需要年检的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车主在相关检测站办理车检业务时须签阅《审核不通过告知书》, 对于上传资料不符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求的,车管部门将不予通过,并责成检验机构追回机动车进行重新核查检验,对整改后达到标准要求的,车管部门重新予以审核通过。

为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切实发挥车辆检验保障在用机动车安全性能和事故防范方面的作用,对存在违规检测,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检测站,公安交警部门将取消其 " 先发后审 " 权限,并将其列入失信检验机构名单,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惩处。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刘琨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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