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1 日,华强北街道执法队抓获一名偷倒垃圾者,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对违法当事人作出顶格处理,罚款 5000 元整。
此次偷倒垃圾事件的发现源于街道环卫工人提供的线索。3 月 10 日晚,该名环卫工人在清扫华强北路时,目睹当事人在上步工业区附近倾倒建筑垃圾,便一路跟踪当事人到装修门店,锁定源头后立即向华强北执法队反映。华强北街道执法队根据相关线索找到装修门店及当事人,经核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自己因贪图一时方便随手将装修材料偷倒在道路上。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处罚教育,并责令其将现场垃圾清理干净。
垃圾偷倒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危害生态环境与公共交通安全。对待偷倒垃圾行为,华强北执法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深圳晚报记者 佟艳婷 通讯员 黄育静 许琦薇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