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26
深圳拟出台共享单车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用户违规三次将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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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企业违规投放单车或者无法退还押金的,企业被列入 " 失信名单 " 的,3 年内不得在深圳新增车辆投放和更新 ……3 月 26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企业违反押金管理规定将被限制增投更新车辆

《办法》主要明确了互联网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信用信息公示与修复方式、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等内容,分别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用户及相关市民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企业当年度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列入 " 失信名单 " 管理,限制其新增车辆投放和更新车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地方政策文件符合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情况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等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了解到,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包括: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在接受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暴力抗法行为的,或接到协助调查函后,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阻挠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或给予合理宽限期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违反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的运营服务管理协议和服务承诺中关于车辆投放、终止运营后押金退还及车辆回收要求的;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

用户违规骑行或停放车辆将被纳入 " 黑名单 "

《办法》规定,用户或相关市民当年度发生以下行为,将被列入 " 黑名单 " 管理:恶意破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私自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身粘贴小广告的;违规骑行、停放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被企业处罚,累计 3 次或以上的。据悉,交通部门将按月统计用户或相关市民信用状况,并在政府监管平台上发布,对于 " 黑名单 " 用户或相关市民,推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 " 黑名单 " 用户,各企业均应对其施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用或禁用的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对违规骑行、停放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被企业处罚累计未达到 3 次的用户,各企业应对其采取提高骑行收费标准或停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自 2016 年 10 月底,摩拜单车进入深圳以来,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迅速发展。截至 2018 年底,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主要有 2 家,活跃车辆总规模约 53 万辆,注册用户量达 2548 万人(含重复注册用户)。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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