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沈洁 记者 何洁)女员工上班玩手机被单位处罚,其老公知道后不满,于是打电话威胁其上司 " 会去找麻烦 ",结果反而造成女员工被开除。女员工觉得不可接受,近日,她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杜女士在昆山某电子科技公司上班,自 2015 年 3 月份进入该电子厂工作,具体岗位为品质 QC 班长。2018 年 5 月 29 日,杜女士因玩手机被发现受处罚。然后过了两天,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又通报,说她利用社会不法分子解决公司内部事情,从而将其开除。杜女士认为,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违法,其所依据的理由也是不存在的,甚至荒谬的,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3 万余元。
该电子厂在法庭上表示,杜女士在工作岗位看手机,被巡视的管理部陈经理看到并拍照。20 分钟后,杜女士的老公打电话给陈经理,称其认识该公司很多领导,要求不处罚杜女士。陈经理告知,处罚是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方便话锋一转,说知道陈经理家在昆山张浦镇,具体在哪也一清二楚,会去找其麻烦。后来杜女士发信息给陈经理,表示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罚。但因陈经理感受到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经向公司领导请示后便报了警。因为此事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处理,对于杜女士在工作时玩手机的事件则由公司内部自行处理。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出公告,杜女士身为班长带头违反厂纪厂规,非但不承认错误,其老公还打电话威胁恐吓管理部人员,经公司研究决议为了严肃厂规厂纪,依据《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七条之第 13 小条,对于该员工予以除名处理永不录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子厂《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七条第 13 小条规定是,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可以对员工予以开除处罚。从杜女士发给陈经理的短信内容结合出警记录中的处理,可以明确杜女士老公存在言语威胁的行为,且已经明显的突破正常寻求解决问题的范围,其准备以非正常的方式解决杜女士可能遭受的公司处罚问题,既可能对陈经理个人造成一定的人身威胁,同时也将导致公司的管理制度受到公司以外不正常的因素干扰。
最终法院认定,电子厂与杜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符合《员工手册》规定,故对杜女士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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