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29
深晚报道 | 深圳对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进行两年过渡期管理,合格备案可在部分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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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对快递、环卫行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备案管理。过渡期间,合格备案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可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

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要有 D 照驾驶证

根据《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市电动自行车协会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对快递、环卫行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备案管理。过渡期间,合格备案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可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

目前,市快递行业协会、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配合市公安交警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对备案人员和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做到 " 八个统一 ":统一安全制度、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身外观、统一购置保险、统一信用管理、统一佩戴头盔、统一服装样式。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配合市公安交警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对车辆标准实施监督,并统一车辆备案号牌。

" 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将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 深圳市交警局禁摩限电办交警陈赟表示,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持 D 照驾驶证),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 3C 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 3 名驾驶员 , 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 2 辆电动三轮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深圳暂时不能考取 D 照驾驶证,有需要市民可以前往东莞等城市进行考试。

" 备案电动三轮车在原特区内、原特区外部分道路禁止通行,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 陈赟指出,在可通行道路上,备案电动三轮车在设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的道路,或者没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此外,交警、城管、邮管部门联合对快递、环卫企业每季度实施考核排名,排名倒数第一的企业,该企业所有备案电动三轮车停驶 3 周;排名倒数第二的企业,该企业所有备案电动三轮车停驶 2 周;排名倒数第三的企业,该企业所有备案电动三轮车停驶 1 周。停驶期间,企业负责车辆管理和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及存在问题的驾驶人员要接受交警、城管、邮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考核评分达到 85 分以上(含 85 分)的企业,下季度不再实行停驶处罚。

过渡期后深圳将采用 2+4 模式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过渡期后,深圳将采用 2+4 模式(两轮电动自行车 + 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 过渡期,我们会给行业 1.2 万个过渡期配额指标(其中快递行业 10000 个备案配额、环卫行业 2000 个备案配额),将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成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2 年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 陈赟说,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政府补贴置换投入等手段,加快解决末端配送薄弱瓶颈,不断完善网点设置和末端配送方式,推动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

执法单位会对不合法的电动三轮车实施清理整顿,建立 " 严管、严控、严查、严打 " 的高压势态,对无证驾驶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并纳入考核,坚决打好电动三轮车攻坚战。" 过渡期内考核评分结果将于政府补贴置换新能源货车及路边停车优惠政策挂钩,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 陈赟指出,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交通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既要有政府各部门形成的向心力,更要依靠广大市民形成的凝聚力,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深圳交警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控,为深圳市 建立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氛围。

【小贴士】

深圳市特殊行业备案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全面禁止通行

二、宝安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禁行主干道:107 国道,宝安大道,洲石路,松白路,松福大道。

(二)新安街道禁行区域:宝安中心区域(东起宝安大道,西至金科路;南起新湖滨西路,北至新安六路)。

(三)西乡街道禁行道路:宝安大道,宝源路,海城路,北银田路,前进二路,宝民二路,流塘路,西乡大道。

(四)福永街道禁行道路:107 国道,宝安大道,双溪威路,金菊路口,福中路,福洲大道,桥塘路,重庆路,桥和路。

(五)沙井街道禁行道路:中心路,北环路,新沙路。

(六)松岗街道禁行道路:广田路,松罗路,环镇路,松岗大道,东方大道。

(七)石岩街道禁行道路:宝石东路,石观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

三、龙岗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禁行主干道: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平湖大街,翠宝路,红棉路,吉华路,教育路。

(二)禁行区域:龙城街道辖区道路,园山街道辖区道路,龙岗街道辖区道路,坂田街道辖区道路,南湾街道辖区道路。

四、龙华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龙华街道禁行道路:大浪南路,工业路,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路口段),东环一路,东环二路,人民路,和平路,龙观大道,民清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

(二)观澜街道禁行道路:观光路,观澜大道,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

(三)大浪街道禁行道路:大浪南路,华旺路,华荣路,华盛路。

(四)民治街道禁行区域:深圳北站区域(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五、光明区禁行道路

禁行主干道:光明大道,松白路,观光路,公常路,根玉路。

六、坪山区禁行道路

禁行主干道:坪山大道(坪慧路口至东纵路路口段),坪山大道(碧岭隧道至沙坑二路路口段),丹梓大道(坪山大道至丹梓绿荫路路口段),比亚迪路(坪山大道至江岭路路口段),金碧路(东纵路口至坪联路路口段),碧三路,兰竹路(惠州交界至绿荫北路路口段),兰景路(金牛路口至光祖北路路口段),金牛路(惠州交界至龙坪路路口段)。

七、大鹏新区禁道路

禁行主干道:坪葵路,深葵路,坪西路,水头路,新大路,葵鹏路,葵坝路(含葵坝隧道),新东路,南西路,富民路,海滨路,同富路,东涌路。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每日 0 时至 24 时,备案电动三轮车在上述禁行区域及道路禁止通行,其他未禁行区域及道路可以通行;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上述时间段内,每半年将逐步扩大禁行范围(具体以市公安交警局发布的禁行通告为主);2021 年 4 月 1 日起,全市禁止电动三轮车(含备案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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