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4-01
深晚报道|小车藏麒麟果203千克进境被查,海关提醒新鲜水果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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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该关隶属皇岗海关日前在皇岗口岸入境小客车通道查获未申报的 203 千克麒麟果。

当日上午,一辆深港两地牌小客车驶入皇岗口岸,被海关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现场关员检查发现车厢内地毯上散乱堆放着大量水果,重 203 千克。经初步判断,这些用简陋塑料袋包装的黄色水果为麒麟果,别名燕窝果,即黄皮白肉的火龙果。这些食客眼中的高档水果在车厢内随意堆积,细细分辨还有气味传出,卫生条件堪忧。海关关员依法对该批水果进行截留,并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新鲜水果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未经检疫的水果存在传播植物疫病、引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生物安全风险,还会扰乱国内市场经济秩序。深圳海关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进口水果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进口、检疫合格的产品。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黄伟 责任编辑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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