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4 月 3 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近日,原泰州市国家税务局副调研员朱鹏亚(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鹏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鹏亚,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朱鹏亚利用担任靖江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泰州市国家税务局副调研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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