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有这样一类检察官,他们远离城市的繁华和喧嚣,每日里奔波数十甚至上百公里,到监狱或者看守所 " 上班 ",用自己的信念和坚持,守护刑事诉讼最后一个环节和 " 最后一公里 " 的公平正义,他们就是刑事执行检察官。
李晓兵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他朴实健谈,务实低调,已在这个职位上干了近十个年头。提起监狱和看守所的故事,他说:" 绝大多数被监管人员最终都要回归社会,今天的服刑罪犯明天或许就是我们的邻居,其改造成败与否与我们自己休戚相关。" 多年来本着这一理念,他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于法从严、于情从宽,细致地对待每一个被监管人员的约见申诉,让他们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
关怀服刑人员的生活冷暖
李晓兵是 85 后,开朗而又干练,说话语速很快。十年前,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深圳这座城市的缘分是那么奇妙。他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毕业后,拿到了两家单位伸出的 " 橄榄枝 "。因为一次偶然,他和朋友来到深圳华侨城旅游,被这里的蓝天白云绿树红花所吸引,并决心留在这里。于是,他努力考上了深圳公务员,成为一名检察官。
李晓兵的大学专业是侦查学,他最初的梦想是做一名反贪局侦查员,来深圳之后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驻监检察官。" 既来之,则安之 ",他一头扎进监所这一亩三分地,深耕近十年,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权益而努力。
李晓兵对服刑人员的细致关怀,体现在诸多生活细节上。监仓使用电热水器,常致开水供应不足,服刑人员排队打水要等很长时间;监狱食堂过去很早就将饭菜按份分好,等服刑人员收工回来,饭食都已经变冷变硬。为此,他先后就开水供应不足、饭食冷硬等服刑人员关心关注的 40 余项问题向监管场所提出改善建议,促使监狱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现在服刑人员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了。
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也是李晓兵关注的问题。如果发现服刑人员思想情绪出现波动,他都会主动约谈、耐心倾听,与他们平等对话。他还会及时鼓励表扬认真改造的服刑人员,增强他们改造的信心和决心。他先后与干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谈话计 260 余人次,参与监督调查服刑罪犯死亡、群体病疫、打架斗殴、自伤自残等监管事故或突发事件 30 余件次。
繁琐的办案之余,李晓兵主动提出多分担工作任务,身兼数职,既是主要的办案检察官,又是部门秘书,累计撰写各类文字材料 600 余份,计 70 余万字;因文字材料工作成绩突出,他入选首批深圳市检察机关综合调研人才库。
帮助服刑人员减去原判刑期 6 个月
在深圳各个刑事执行场所的监仓墙上,都挂着一个 " 检察官信箱 ",服刑人员如果想向检察官检举、申诉或控告,只要填张表投进信箱,检察官很快就会约其见面谈话。" 深圳在全国首创检察官约见制度。" 李晓兵说,这让在押人员有冤能伸,比如被超期羁押,被非法扣押物品,被错误判决等。
▲李晓兵 ( 左)约见服刑人员谈话。
每天早上,李晓兵到监区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他说:" 我们还会经常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联系卡,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哪怕他们不是写在信纸上,而是烟盒或者其他东西,只要上面写清楚诉求,我们一样的重视。" 他至今还记得 2014 年 8 月收到一份言辞恳切的信件,是服刑人员阿进(化名)反映其被法院错误认定为累犯的申诉," 我觉得法院的判决有问题,检察官能不能帮帮我?"
李晓兵敏锐察觉到这里面有 " 问题 ",他专门到监仓约见阿进谈话,并调取阿进的判决书、身份信息等材料进行核实。1991 年出生的阿进,早早辍学误入犯罪歧途,因抢劫获刑 3 年。刑满释放没几天,没钱没工作的他又伙同一名 " 社会混混 " 抢劫一对青年男女,致使被害人受重伤。2012 年 3 月 21 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阿进犯抢劫罪,是累犯,判处其有期徒刑 10 年 9 个月,移至深圳监狱服刑。
" 阿进第一次犯罪只有 17 岁 6 个月,虽然他刑满释放后很快再次犯罪,但是 2011 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规定进行修订,过失犯罪和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此,法院认定阿进为累犯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错误。" 李晓兵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广东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报告,并建议上级机关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2015 年 3 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再审改变累犯认定,将阿进原判刑期减去 6 个月,罚金减去 1000 元。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提出再审建议并获法院再审改判的案件较为少见,这也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第一宗再审改判案件。收到判决书,阿进心情雀跃,把判决书上这行字看了又看,感到生活从此多了一份希冀。再次见到李晓兵,阿进连声道谢:" 我本来都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你们真的会帮我。我一定努力改造,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用实际行动履行检察职责
" 刑罚变更执行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社会普遍关注。" 这些年来,李晓兵作为主办案组负责人,共办理各类案件 1500 余件。
▲李晓兵(左三)核查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公示情况。
几年前,深圳监狱五监区服刑人员阿山因工效统计问题,与另一名服刑人员阿学发生争执并将他打伤,致使其 3 颗牙齿脱落。事件发生后,李晓兵介入调查,要求深圳监狱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阿学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鉴于该事件性质恶劣,为打击服刑罪犯再犯罪行为,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监管改造环境,李晓兵要求深圳监狱对该案立案侦查,严格依法追究阿山的刑事责任。2014 年 12 月 11 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山有期徒刑 8 个月。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宗监狱服刑罪犯再犯罪案件,填补了监所检察部门公诉职权行使的空白。
2016 年 10 月,李晓兵通过考试成为深圳检察机关首批 " 年轻干部成长计划 " 成员,被抽调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先后任职办公室主任、行政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检察长助理等。" 挂职锻炼的一年,面对完全陌生的岗位,挑战非常大,但成长也非常大。" 他大胆创新、主动作为,通过招聘专门人才、成立新媒体工作室、筹划 " 宝检大讲堂 " 等方式,强化提升宝安区检察院调研宣传工作,如今该院微信公众号已是颇具影响力的检察宣传平台,频频在全省乃至全国获奖;他策划开展 " 优才计划 " 活动,为 30 名年轻干部量身打造成长培训计划,成效明显;他建章立制,修订出台财务后勤管理制度 5 项 …… 他的各项工作成绩,得到了市区两级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挂职期满,李晓兵又重新回到熟悉的岗位。2018 年,他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荣获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 标兵 ",也是全省唯一一位连续两届进入竞赛前十名的选手。在诸多荣誉和认可面前,李晓兵很是谦逊,依旧低头努力着,用实际行动一笔一画地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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