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4-11
深晚报道|罗湖区检察院全力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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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餐饮从业人员,不能留太长的指甲,要剪一剪了。"" 天花板有滴水的现象。"" 学校责任人陪餐记录有缺少的情况。"4 月 10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下简称 " 罗湖市场监管局 ")走进校园,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情况和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情况,共同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让许多家长捏了一把汗。学校食品安全关系着学生的身体健康,孩子们在学校里吃得好不好,是家长一直以来关注的焦点。4 月 10 日,罗湖区 " 学校食品安全 " 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正式启动,在全区 10 个街道同步开展。此次行动中,罗湖区检察院与罗湖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在辖区内随机抽取 20 所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 5 家,涵盖公办和民办)开展检查,并邀请罗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各市场监管所同时对辖区内的其他学校开展检查,确保全区 224 所学校检查 100% 覆盖。

当天上午,联合检查小组依据检查标准,对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陪餐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配置情况、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配餐及用餐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同时对食材原料进行快速检测。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陪餐制度不完善、仓库墙壁反潮、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小组对学校提出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联合区检察院也按照事先部署,在各自辖区内随机选取一家学校食堂,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预计持续到月底,对罗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目的是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主动承担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让师生吃的放心,让家长能够安心。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持续联合罗湖市场监管局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李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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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检察院 幼儿园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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