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4-16
“儿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案”二审开庭,老父:谁给我尽孝,我给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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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谢喜卓)去年底至今年初,现代快报连续报道了南京六旬大叔李某为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将九旬老父亲诉至法庭一事。此事本因栖霞法院判处老人胜诉而告一段落,可谁料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坚持向父亲追要那两套房产。4 月 16 日,该案二审开庭。法庭上,九旬老人气愤地表示," 今后谁给我尽孝,这两套房我就给谁。"

老宅拆迁安置九套房,父亲仅得一套?

李大爷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以前他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村 6 号,膝下有三儿两女,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大儿子李某。李家老宅,原本是三间大瓦房,本来是要留给三个儿子结婚用的,可后来只有老大一家留下来和老两口居住。

1991 年,老伴因病去世后,李大爷没过多久就搬到小儿子家附近居住,户口也迁了出去。2013 年左右,村里准备拆迁,此时李家老宅已被李某重建成了数百平米的大房子。负责拆迁的人告诉李某,他的房子面积太大,还只有他和女儿两代人居住,按照要求不能分太多拆迁款,除非能再多弄出一代人的户口来。

于是,李某经常去找父亲,让他在一些文件上签字、按手印。李大爷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不知道大儿子当时找他签的文件上都写了什么。后来听大儿子说,6 号老宅拆迁后分了 9 套安置房,但其中只有一套属于李大爷。

2013 年 12 月 29 日,办妥拆迁安置事宜后,李某将父亲和两个弟弟叫到一起,声称李大爷分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价值约 29 万,剩下还有部分现金,总共 50 万,几人当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原文写道:" 父亲拆迁费额定 50 万元,由兄弟三人均分(含一套房子的房款在内),剩余款由老大李某所得。" 然而事实上,李大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却写明,拆迁补偿款为 609998 元。

△ 当时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老大将父亲告上法庭索要房产,被法院驳回

为何协议中李大爷本应得到拆迁款 60 余万元,可李某却说是 50 万呢?李大爷的小儿子告诉记者,事情都是老大李某一手操办的。

2018 年,有关部门通知李大爷去拿房时,大家才发现,实际上李大爷分得了一大一小两套安置房,换言之,老大李某隐瞒了其中一套房子。今年上半年,亲属们在一次家庭聚餐后质问李某,另一套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大家大吵了一架,闹得不欢而散。没过几天,李某将 90 岁的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两套本属于李大爷的拆迁安置房归自己所有。

现代快报记者曾电话采访过李某,他表示,之前的协议都是父亲确认过内容后签的字。" 以前村里 6 号的老宅子没有产权证,是我盖了新房后办的产权证,房子拆迁前确实属于我,当时只是赠给父亲居住的。"

2019 年 1 月,栖霞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虽然当年被拆迁房屋是李某以自己名义在老宅的基础上翻建的,但并不能排除李大爷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拆迁是按照政策依法进行,两套房应属于李大爷,与李某无关。

老人:谁给我尽孝,我给谁房子

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 4 月 16 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现代快报记者旁听此案。

二审期间,双方的争议焦点依然是涉案两套拆迁安置房归谁所有。法庭上,李某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官询问李某,当年的选房确认单上,李大爷的签名是否由其本人所签。对此,李某的代理律师竟表示,是李某的女儿李丽(化名)代李大爷签的。随后,李某也承认:" 涉案补偿款确实是 609998 元,减去两套拆迁房购房款后,还有近 30 万的余款。这些余款都是我父亲和我一起取走的,后来兄弟姐妹们平分了这些钱。"

不过,李大爷当庭对此进行了否认,他称自己从没去领过什么余款,都是大儿子拿着他的身份证一个人去取的。同时,李某的两个弟弟也表示,他们没有分到过任何钱款。法庭上,李大爷表示,大儿子曾经把自己赶出老宅," 后来他是为了拆迁的事,又把我户口迁回来的。" 这两套房子,以后谁给我尽孝,我就给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报道:

为了两套拆迁房,儿子将 90 岁父亲告上法庭

儿子将 90 岁父亲告上法庭,老父亲庭审时不愿看儿子一眼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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