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记者 严君臣)对交警处罚影响自己送外卖不满,南通启东一外卖员辱骂、肘击交警,导致交警眼角轻微受伤。4 月 16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妨害公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外卖员宋某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据介绍,2018 年 8 月 8 日 15 时 40 分左右,宋某希骑着一辆二轮电动车去送外卖。他沿着启东市汇龙镇某路口由北向南行驶时,在机动车道内违章行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钟某某发现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在被处罚过程中,宋某希对钟某某又去处理另一起违章行为而延误其送外卖感到不满,辱骂了一句脏话。交警钟某某上前责问时,遭到宋某希左肘侧击右眼部,钟某某的右眼角轻微受伤,佩戴的太阳镜落地损坏。
宋某希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宋某希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宋某希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综合宋某希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罚。
(编辑 李蔚蔚)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