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一两千美元 " 包装费 ",即可获百万港元贷款。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你会相信吗?深圳两名男子孙某、范某成立投资公司,以办理香港贷款为幌子,精心布局,两个月成功骗取 200 余名被害人共计 200 余万元人民币。近日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该宗合同诈骗案成功获判,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
零风险承诺还送免费旅游 吸引了很多人上当受骗
家住杭州的梅女士(化名)是 200 余名被害人中的一员。2016 年 11 月上旬,她从朋友那里得知深圳有一家公司可办理香港贷款,就约了其他四位朋友一同从杭州到深圳,找到这家位于福田区一商业圈的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
接待他们的,是该公司的方姓业务经理。方经理经过初步了解,根据梅女士等人的资信情况确认他们的贷款额度是每人 150 万港元至 600 万港元,45 天就能放款,但要缴纳包装费。
" 包装费 " 即是通过对同一笔款项反复进行银行操作让其形成虚假流水,将其包装入一家香港的投资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该公司向香港多家财务公司申请贷款。
方经理进一步向梅女士等人解释公司的具体流程:先将贷款人包装成某香港公司的股东,再为贷款人开设一个理财账户后期作为资产证明,但需要贷款人出 1000-3000 美金打入账户;再把包装好的身份和资产证明交给香港财务公司,香港财务公司会打电话向贷款人进行回访;回访后安排客户去香港领贷款,同时深圳公司扣取手续费。方经理最后强调,公司有承诺,如果香港那边未通过贷款申请不放款,公司将全额退回包装费并负责客户来回交通、食宿等费用。
梅女士等人的顾虑至此全部打消,他们五人均扫描二维码缴纳 1000 美元的包装费,还签了合同。在梅女士的期待中,公司承诺的 45 天放款期很快过去,却一直没有等到放款的消息。
2017 年 1 月 6 日,梅女士实在没有办法等下去了,再次来到深圳打算与公司面谈,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主要负责人也联系不上,这时才确认自己被骗了。
案发后警方统计,类似梅女士的外地被害人不在少数。涉案公司做出的零风险承诺及交通、食宿补助,诱惑了一拨又一拨被害人从千里之外蜂拥而至。很多受害者觉得就算没有成功申请到贷款也不会有损失,还能免费游深圳。
投资公司合伙人双双落网 贷款骗局终于曝光
2017 年,犯罪嫌疑人孙某、范某先后落网,这场利用 " 境外贷款 " 疯狂敛财的闹剧真相大白。原来,从 2016 年 9 月开始,孙某与范某合谋以为客户办理 " 香港贷款 " 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范某负责出谋设计、提供宣传资料及收款支付宝账户、管理骗取资金等幕后事务,孙某负责出面具体实施诈骗行为,骗取的资金两人按四六分成。
当月,孙某在深圳市福田区某高档写字楼租赁几个办公室开设某投资有限公司,并以 " 蒋文 " 的假名担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0 月开始,孙某聘用 10 名业务人员对外发展客户。对于这些不知情的业务人员,孙某用 " 打法律‘擦边球’ " 的理由,规定他们与客户往来时必须使用公司给他们安排的假名,不得用真实姓名。这些业务人员都设有基本工资,如果招揽到客户,孙某会按比例以提成形式向他们支付工资。
纵观整个骗局,孙某、范某可谓精心布局:从应用平台、转账账号名称、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等步步筹谋,甚至连员工的名字都成为了他们逃避法律的举措之一。因公司 " 经营有方 ",业务量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增长。
但再高大上的外衣也掩盖不了诈骗实质。客户对贷款发放日期的催问如潮涌来,并逐渐发展为投诉。2016 年 12 月底,孙某和范某在未进行任何告知程序的情况下,悄悄关闭公司并携款潜逃。2017 年 1 月中旬,第一名被害人报案,引发了连锁效应。至提起公诉日,共有 212 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 余万元。
客户变中介 高额佣金催生 " 另类 " 被害人
在本案厚厚的案卷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了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涉案公司能在短时间获得丰厚利润,除了开出的 " 零风险 " 承诺颇具吸引力之余," 客户变中介 " 也是一个助推器。
被害人张先生(化名)是外地人士,他前期的遭遇和梅女士一样,都是接受了短期培训后即支付 " 包装费 "。但后面,人缘好的他被公司看中发展为中介,并承诺给他 5 个点的高额佣金,即如果客户入金 1000 美元的,成功办理 150 万元贷款,他可获得 75000 元人民币的中介费。
据张先生回忆,他先后发展了 30 余名亲朋友好友成为客户,在拓展业务期间,公司只给了他 3 万元的业务费,用来负责客户的住宿、吃饭等支出,早就花光了。但后来公司一笔贷款都没办下来就跑了,他介绍的客户共被骗数十万元。他因为想挣那笔 " 佣金 ",不仅自己被骗 " 包装费 ",公司的提成没有兑现,还因为介绍他人下水欠下了一身难以偿还的 " 人情债 "。张先生自述自案发后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追悔莫及。
嫌疑人互相推诿指证 检察官细剖融资贷款隐患
孙某和范某归案后,起初都抱有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后又岂图通过混淆台前幕后的内部分工和分赃比例,互相推诿指证,以期减轻自己责任份额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严把证据关,根据本案众多被害人和业务人员的指证,结合涉案合同、票据、银行流水等多项证据,逐项梳理汇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排除了两人被告人辩解的合理性,使这组合同诈骗 " 二人转 " 的角色得以真实还原、准确定性,同时认定他们为了同一犯罪目标,互相配合,分工合作,属于共同犯罪,均应对涉案被害人及损失共同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孙某和范某最终认罪伏法。
此外,抛开涉案公司的诈骗行为不论,检察官还发现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假设涉案公司未骗取所谓 " 包装费 ",假设确有公司能够实施此种申贷操作,那么 212 名被害人通过非法途径联合第三方公司以虚构交易流水和身份信息、贷款用途等事实的方式去骗取贷款,即使成功申请到贷款,其本人的行为也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
【检察官提醒】融资贷款要审慎 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
融资贷款难是许多中小企业或个体经济发展的痛,为获得融资贷款,中小企业和个体业主想尽了各种方法,寻求不同的途径,甚至不惜忍受高利贷剥削或像本案被害人一样付 " 包装费 " 去获取贷款。本案被告人正是深谙此中需求市场大,故不惜铤而走险,为获取暴利谎称可以代办境外贷款,并为客户提供 " 包装 " 服务,收取 " 包装费 ",在短短两个多月内获暴利后潜逃。但易得易失,两名被告人这种不计后果的敛财方式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检察官希望通过本案给中小企业或个体业主提个醒,融资贷款要审慎,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中介包办行为避免损失;同时告诫中小企业或个体商业业主们,通过 " 包装 " 获得贷款是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将影响个人及企业诚信,切勿以身试法。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黄尧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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