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0 日,深圳发生一宗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20 日 3 时 7 分许,林某酒后驾驶粤 B2087X 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福田区滨河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泰然九路路段时,车头与该路段由北往南方向横穿滨河大道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曾某(女)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凌晨 3 时 8 分许,我们接到路人报警后就立即赶赴现场勘查。"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行人曾某被肇事车辆碰撞后当场死亡,而在案发现场,未见肇事车辆及司机踪影。
事后通过监控视频追踪,深圳交警快速追查到肇事车粤 B2087X 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出现在创业路中海油大厦斜对面的宜停车车位。随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肇事车辆停放处,并于 4 月 20 日早上 10 时在南山区林某的住所将其抓获。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林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测试结果为 13 毫克 /100 毫升。随后对其进行毒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据悉,4 月 19 日晚,林某和客户在福田区振中路一饭馆吃饭,林某称席间总共喝了两壶白酒。4 月 19 日 21 时左右,饭局结束后,林某独自一人步行回公司。4 月 20 日凌晨 2 时 30 分许,林某驾驶粤 B20870 号小型普通客车准备离开公司,行驶至事发地点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经调查在创业路上发现涉事车辆。
据林某陈述,事故发生时他确实在车内有听到左侧车头传来 " 砰 " 的一声,因没感觉到有颠簸和其他异常,以为是碰撞到了雪糕筒就没有理会,直接驾驶车离开现场。
目前,深圳交警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车速进行鉴定,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如果确定林某事发后存在逃逸行为,那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岩冰表示 , 按照目前调查结果,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情况一 : 死亡交通事故逃逸的也属于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二:肇事逃逸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摄影 编辑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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