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4-23
徐州一超市张贴“雷人”广告,把警察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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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公宣 见习记者 张晓培)近日,徐州一家小超市老板在银行卡的使用上动起了歪脑筋,利用信用卡套现、以卡养卡,薅起了银行的 " 羊毛 "。

前两天,徐州大屯分局绣绮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日常巡逻时,被一家超市大门上贴的广告 " 雷 " 住了,上面写着 " 信用卡套现,代办 POS 机 "。这广告不偏不倚地贴在超市门中央,民警也没想到竟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违法。

民警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看到店里的收银台上摆放着 4 台 POS 机,而以该店的经营规模看,这么多 POS 机实属不正常。民警询问超市老板李某,李某称自己从 2018 年 6 月份接管这家店,后来听说帮人信用卡套现可以 " 抽成获利 ",于是就做起了套现的生意。

超市老板李某说,起初没什么人来超市套现,套现的额度也很小,后来为了增加 " 收益 ",李某一口气置办了四台 POS 机,又在超市门上贴上了广告。随着超市经营时间久了,收益也 " 节节攀升 "。

经过调查,李某两个月内帮助他人套现 200 万元,近期每个月的刷卡额度都在 70 万以上,而超市老板李某一直浑然不知自己已触犯法律。

民警对套现所用的 POS 机进行了收缴,并要求店方当场清除了门口的广告。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链接:在违规的 POS 机等机具上通过虚假交易,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套刷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 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通讯员供图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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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信用卡 派出所 最高人民法院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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