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4-23
被扣共享单车“有救”了?南京三部门喊企业限时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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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娜)4 月 2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当天,南京交通、城管、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摩拜、哈啰、ofo、青桔、酷骑、快兔、町町、七彩、小蓝、小鸣、享骑、七号等品牌车辆的所有权人或驾驶人前往相关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领回所有车辆。在规定期限内未被领回的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7 年 1 月,共享单车进入南京开始迅速发展,并一度达到了 13 家企业的市场规模,单车投放数量累计超 45 万辆。共享单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在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违规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等问题,影响了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

根据南京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规定,共享单车在南京投放需先上牌后上路。此前,南京拥有合法牌照的共享单车企业有三家分别为摩拜、哈啰、ofo,共计 31.7 万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青桔单车也已经完成了车辆备案,并拿到了 5 万辆合法牌照。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共享单车市场秩序,南京交通、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多次开展共享单车秩序整治工作,持续对无牌、乱停乱放车辆以及违法骑行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做好被查处的共享单车的后续处理工作,今年年初,南京市城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取回被拖移的共享单车,但目前仍有大量共享单车在城管、公安交管部门的停车场内未被领回。

4 月 23 日,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请摩拜、哈啰、ofo、青桔、酷骑、快兔、町町、七彩、小蓝、小鸣、享骑、七号等品牌车辆的所有权人前往南京市城市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领回所属车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仍未领回的车辆,南京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按照无主物予以处理。对于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请车辆所有权人或驾驶人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 领回车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将依法做出处理。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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