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儿媳冯某出去洗菜,时间过去很久都没回来,婆婆便去池塘边找她,结果发现儿媳落水身亡。冯某的家人认为,池塘边的台阶设计不合理,于是将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 60 万元。4 月 25 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还邀请了 11 名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8 年 9 月的一天下午,溧水区永阳街道东山社区赵家村村民冯某去村里一处池塘洗菜。冯某的婆婆见媳妇许久未归,便去塘边寻人,发现水塘里面飘着菜。怀疑儿媳遭遇不测,婆婆大声呼喊救命,后来村民撒网将冯某的尸体打捞上来。事故发生后,警方赶到现场,经认定,冯某溺水属于意外事故,公安部门出具了死亡证明书。
冯某不幸身亡后,她的家属对事发现场及冯某的落水原因进行分析,并请专业人士对落水现场进行勘查。死者家属认为,台阶踏步设计不符合规范,上下踏步间距高度超过民用建筑规定高度的一倍以上,造成人体行走时失衡,重心不稳落水而发生了意外。死者家属认为东山社区作为该台阶的建造人、管理人具有重大过错,死者家属多次找到社区进行理论,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死者家属便将东山社区村民委员会告上法庭。
原、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而同村的一位村民也来到现场,她表示自己在 2018 年 8 月的一天来池塘边淘米,结果掉进池塘,还好旁边有人及时把她拉了上来。
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同意调解,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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