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4-28
深晚报道|罗湖区一租客强占房屋拒不搬离 房东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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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居民张先生在罗湖区罗芳村有一栋 6 层高的自建楼房,2018 年 3 月和深圳一家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张先生告知租户因城市更新需要解除租赁关系,并愿意给租户一定补偿,但其中一户租客金先生却不愿搬走,并向房东张先生索要赔偿 50 万,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终审判决让租客搬走,目前,法院为期十天的限期早已过去,但租客金先生仍然不愿搬走。

据悉,罗芳村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背靠猫窝岭,南邻香港新界,总面积 1.44 平方公里。作为深圳 " 十三五 " 规划的一部分,罗芳村的城市更新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

据张先生介绍,2016 年 1 月,他将 3 楼一单元出租给租户金先生,每月租金 1500 元。但对方从去年 4 月份开始就拒不支付租金、水电费,也不搬离房屋。一年多来,他一直在和该租户协商沟通。租户金先生开始要求给予安置房、后来改成赔偿钱款,金额从十几万一直追加到 50 万。

因为租客金先生的拒不搬离,导致房屋一直无法按时腾空。据了解,罗湖区罗芳社区的大部分的建筑都已经清空,入口处有保安看守,但在张先生的房屋门前有晾晒的衣物,三楼墙壁上装有摄像头。张先生表示,对方在楼道内写满了恐吓的文字,还将一楼大门上锁," 现在我们作为房屋拥有人都进不去 ",张先生说。

出现在三楼阳台的一位中年妇女却认为,房东先起诉了他们,要求走人。所以,她们要求赔偿是 " 按照法律去走的 "。

对于此事,黄贝街道办成立了专门小组,自去年开始就一直协调双方纠纷,但经黄贝街道办和派出所多次介入调解无果,房东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租户金先生及时结清费用和退还房屋。2019 年 4 月中旬,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涉案房产为村民自建房屋,《租赁协议书》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法院要求租户限期退还涉案租赁房产。

如今,法院为期十天的限期早已过去,但租客金先生仍然不愿搬走。4 月 23 日,张先生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受理立案。

" 一年多来,租户强占房屋不仅造成经济损失,也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件事情。" 张先生表示。

深圳晚报记者 林炳权 通讯员 李果 编辑 谢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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