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主动服务,4 月 26 日下午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宝安人才园西湾分园举办 " 在职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 座谈会,助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本次培训内容围绕人事立户、毕业生接收和在职人才引进三个方面介绍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流程及其注意事项,并对其相关办理流程遇到的问题及困难予以解答。座谈会由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邓部长与朱部长,为企业和人才们详细讲解和解答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办理相关事宜。朱部长对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业务办理流程做了详细的分解和说明,在操作过程中并对注意事项特别指出。各企业和人才们带着平时操作中的问题和疑问,邓部长用专业的操作和知识详细的为每一位提问者一一解答疑惑。邓部长表示,在职人才引进操作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反馈宝安人才园,操作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大家解答,系统问题会定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希望增加大家操作体验感!
以下是部分 " 在职人才引进 " 政策具体操作,相关的企业人员可以了解参考:
一、立户登记
所有用人单位、代理机构申办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应先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立户登记注意事项:
(一)单位管理员及单位经办人需在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 2 个月以上。
(二)申报类别
1. 首次办理人才引进立户
2. 单位办理年度业务初始化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办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毕业 2 年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 身体健康;
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申办方式:
1. 单位申办 - 由用人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
2. 个人申办 - 由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
3. 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 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 回学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3. 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材料并提交
4.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5. 党组织关系转移
三、在职人才引进业务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二)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已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除外);
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申办方式
1. 单位申办 -- 由用人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2. 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深圳晚报记者 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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