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4-29
深晚报道|5月1日起宠物入境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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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下月要从英国带一只宠物猫回国,该办什么手续?"4 月 8 日,深圳海关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海关关员向该女士详细介绍了海关总署将于今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入境宠物新规,并告知其前期应该开展免疫接种、抗体检测等工作。

海关提示,5 月 1 日起,入境宠物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且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经现场检疫合格,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情形,即可 " 免隔离 " 入境。

一是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 19 个指定国家或者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二是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 0.5IU/ml 以上);三是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

海关部门提醒,不属于上述三类情形的,应当从海关总署公布的北京、上海、乌鲁木齐的 9 个具备隔离检疫条件口岸入境,并进行 30 天的隔离检疫。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袁冰 夏馨嫔 责任编辑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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