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王瑞)五一小长假,江苏省交警部门在积极应对交通大流量的同时,坚持安全第一,紧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和农村面包车 " 五类重点车 ",依托交警执法站、执勤点,严查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 月 2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小长假首日,扬州高速交警就接连查获两起大客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两大客车因超员被依法查处
5 月 1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左右,扬州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邹健文在扬溧高速 9 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大客车在车流中不断变道,十分危险,遂指令其靠边停车。该车在民警的指挥下靠边后,突然加速往前行驶,再次被拦下。
经查,该车为苏 C36789 号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为:徐州市大鹏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苏徐分公司,该客车核载 53 人,实载 59 人,驾驶人闫超银(男,江苏徐州人)涉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 20% 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处 200 元罚款,记 6 分,并对超载人员进行了驳载。
无独有偶,5 月 1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左右,扬州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大客车车厢内人员拥挤,过道内有乘客,遂要求客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为苏 H08168 号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为:淮安汽车运输集团楚州客运有限公司,该车核载 53 人,实载 64 人,其中小孩 9 人,该驾驶人姚锦龙(男,江苏淮安人)涉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 20% 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处 200 元罚款,记 6 分,并对超载人员进行了驳载。
目前,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将两起违法向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联动处罚。
客车严重超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超员载客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车辆重心改编,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客车严重超员或者超速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广大乘客:乘长途车出游,请到正规场站乘坐安全合法运营的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非法营运、无牌证等违法车辆,发现此类车辆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讯员供图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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