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当一些老师处罚学生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时,老师该不该处罚学生也成了各方热议的焦点。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学校教育惩戒方面,草案首次明确提出 "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草案》公布后引发热议,不少家长对《草案》中规定的条例表示认同,认为 " 无规矩不成方圆 "。也有家长认为,有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教育惩罚如果不当,不利于激发孩子的创造力。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深圳老师和专家。有老师认为,该《草案》如果出台,可以给老师的教学提供保障,让老师有更多勇气去教育学生。有专家则认为,条例需明确 " 教育惩罚 " 的具体措施,以便规范老师行为,执行时须掌握好 " 度 "。
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有敬畏之心
记者采访了解,多数市民对《草案》内容表示赞同。周女士是德意名居幼儿园一名小朋友的妈妈。她认为,教育是老师的本分,在小孩子的承受范围内,适当的管教很有必要。
从事过教育行业的市民赵刚认为,现在很多孩子在家不怕家长,在学校不怕老师,最后出来社会吃亏了才醒悟。" 以往在课堂上碰到调皮的孩子,我都尽量少批评,但这样一来,也许孩子才是受害者。" 赵刚表示,他非常赞成老师对孩子进行管教,他从小就教育孩子要有敬畏之心。他建议:" 在律法上可以更明确在校学生和老师的权利与义务,不是粗线条的保护,而是具体界定行为。"
老师:希望明确 " 教育惩罚 " 的具体措施
在课堂上对待调皮的学生时,龙岗区横岗中心学校的物理老师陈耿炎通常采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原则。但是在教一些过于调皮的学生时,他也会担心这样的方法未必有用。陈耿炎表示,"《草案》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老师,让老师的行为有理有据,以前对于老师有太多的条条框框,这对教学是一种束缚住。现在,条例上一定程度地保护了老师,可以让老师有更多勇气开展教学工作。"
深圳市育新学校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副主任吕超认为,《草案》的出台方向是好的,但是《草案》更多是对过往条例的整合,并未明确具体的 " 教育惩罚 " 措施,达不到保护老师的实际目的。
" 比如,《草案》中提到的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是什么样的惩罚措施?纪律处分是指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这些细节上并不明确,执行起来也不好操作。" 吕超说。
专家:教育惩罚有必要,但管教要有 " 度 "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如今,社会上产生了一些对老师合理、正常的教育行为的反对之声,导致老师的正常教育得不到保护。长此以往,老师容易出现 " 不愿管 "" 不敢管 "" 不作为 " 的现象,根本上看,这是对教育的伤害。
" 个人认为,惩罚教育实属正常,对学生轻微合理的处罚措施是可取的,当然还需要明确具体的惩罚措施,规范老师的行为,掌握好教育惩罚的‘度’。" 杨勤表示。
杨勤认为,《草案》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希望在下一次修改时把一些尚未考虑到的问题予以弥补和完善,使条例更具有实操性。
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实习生 钟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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