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黄艳 舒越)2019 南京市各区义务教育政策陆续出台。5 月 6 日,南京秦淮区公布 2019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小学入学】
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本区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其年满 6 周岁当年向所属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 7 周岁或 8 周岁。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 6 周岁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招生
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申报户口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拆迁家庭子女入学报名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至 5 月 31 日止)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满一年(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止)。
②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施教区学额情况安排就读,如施教区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民办小学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各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秦淮区域内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2019 年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 2 所民办小学。孩子一旦被一所民办小学在网上确认录取,相关信息即被系统锁定,只能在该校建立学籍,其他民办学校无法再录取,也不能回施教区公办小学。
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照要求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手续的,由区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空余学额、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1. 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一所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
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
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②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处理。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并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处理。
③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等。
2.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 20%。符合本区正常入学条件且在 " 我的南京 "APP 成功报名秦淮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可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本区民办小学参加电脑派位。
如有参加公办小学空余学额、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的意愿,请于 6 月 2 日至 3 日到所在施教区小学填报志愿表。学生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小学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就读。参加电脑派位已被录取但不去电脑派位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日程安排
5 月 7 日(周二)前,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 月 8 日(周三)至 5 月 12 日(周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5 月 11 日(周六)至 12 日(周日),公办小学现场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处理。
5 月 14 日(周二)至 5 月 20 日(周一),民办小学报名确认。
5 月 25 日(周六)至 26 日(周日),民办小学集中组织自主招生。
6 月 2 日(周日)至 3 日(周一),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实行电脑派位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6 月 22 日(周六),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
6 月 23 日(周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6 月 28 日(周五),暂住在我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
7 月 1 日(周一)开始,家长可在 " 我的南京 "APP 报名平台上查询民办小学录取确认信息。
8 月 10 日(周六)前,各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初中入学】
报名要求
1. 在户籍所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监护人户籍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监护人房屋产权及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须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致。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办理好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可在施教区入学。原则上每套住房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初中校就读。
(1)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施教区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的。
②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其父母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毕业生自出生之日即随父母户籍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
(2)属下列情况之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①拥有我区户籍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②集体户、户籍空挂、无房产的。
③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
④其他特殊情况。
3.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于 6 月 9 日至 10 日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在区内各小学就读的在现就读小学填报,跨区就读的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填报。学生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初中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4. 在我区小学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 [ 2019 ] 12 号)文件精神,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
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招生
1. 公办初中依法保证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初中义务教育学位,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2019 年秦淮区公办初中招生的施教区划分施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并存的方案。
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实行单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
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实行多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学校招生划分为三个片区进行,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即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决定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
3.2019 年全区初中新生统一报名登记结束后,根据初中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秦淮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申请参加区热点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未能录取者在原施教区就读。
4.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 号)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
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工作遵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 号)文件精神执行。
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和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20%,两校的电脑派位在规定招生范围内进行。
特长生招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相关初中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工作日程
4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 月 6 日,公布《2019 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 月 7 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 月 8 日至 5 月 22 日,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组织学生报名。
5 月 24 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区内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其电脑派位计划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5 月 25 日至 6 月 20 日,公办学校审核学区生入学资格,民办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6 月 9 日至 6 月 10 日,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 月 22 日,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学校学位派定。民办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同步进行电脑派位。
6 月 23 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6 月 30 日,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英语能力面测。
7 月 22 日至 7 月 23 日,未经审定的、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8 月 10 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9 月 30 日前,各初中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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