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仁天皇于 4 月 30 日正式退位,从 5 月 1 日起,德仁天皇即位,成为第 126 代天皇。德仁天皇曾于 31 岁时被立为皇太子,膝下仅有一女(爱子),没有儿子。
现今,日本宪法第一条规定 "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日本是一个立宪君主制国家。天皇位为世袭制(宪法第二条),根据《皇室典范》第一条 " 皇位由属于皇统男系的男子继承 ",皇嗣人选被限定在男系子孙之中。
日本皇嗣自古以来都只能限定在男系子孙中吗?答案是否定的。今年 5 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引进出版的《古代日本的女帝》,就给我们讲述了古代日本女帝的故事。
" 天皇 " 这一称号诞生于飞鸟、奈良时期,这一时期也是日本成为律令制国家的时期,而其间有六位、八代女帝陆续登上历史舞台。为何日本的女皇帝会集中出现于这一时期?她们能否开创 " 女系天皇 " 的先河?禅让和重祚(再度登基)只发生在女帝身上的原因是什么?从倭国女王卑弥呼和壹与,到首位女帝推古天皇,再到最后的古代女帝——称德天皇,吉村武彦解读了 " 女帝的世纪 " 之谜。
原来,日本的男系子孙皇位继承法历史并不久远,其依据为 1890 年实施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的 " 皇位依皇宗典范所定,由皇族男系子孙继承之 "。战后,此第二条被具有法律效力的《皇室典范》所承袭。可以说,它从最初就体现了政治家重视以男系男子为核心的 " 父权体制 " 的意向。
这种以男系子孙为本的皇位继承法,并不是日本传统的皇位继承法。它确立于明治维新之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明治宪法,又称旧宪法)。现在的日本宪法中没有对皇位继承法的规定,它是由国会决议下成立的法律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国会能够决定皇位继承法。
然而回顾历史,早在中国正史《三国志 · 魏书 · 乌丸鲜卑东夷传》倭人条中就出现了女性日本国王。此处的女性国王(女帝)正是 3 世纪邪马台国时代的倭国王卑弥乎与壹与。不过,卑弥乎并不是始于 " 崇神天皇 " 的大和王权中的国王。
在《古事记》《日本书纪》记载的大和王权史中,592 年即位的推古天皇才是一位确实存在的女性天皇。自这位推古天皇起,7~8 世纪共诞生了六位女性天皇。其中,两位天皇经历了禅让和重祚(再度登基)。因此,当时共有八代女帝君临日本。自 592 年至 770 年,这 179 年间女性天皇在位的时间长达 95 个春秋。
在承袭了中国唐令的日本律令中,《继嗣令》" 皇兄弟子条 " 的注记写着 " 女帝 " 二字,这意味着律令法本身是认可女性天皇的。并且,江户时代也出现了两位女性天皇,即明正天皇和后樱町天皇。直到明治时代以前,女性天皇的诞生都并非什么不可思议之事。
《古代日本的女帝》
(日)吉村武彦 著 顾姗姗 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甲骨文
2019 年 5 月出版
深圳晚报记者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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