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近日,苏州市张家港市一名 11 岁男孩独自骑车出行,结果在横穿马路时,将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撞倒,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员双双受伤。
△图为事故现场 苏州张家港交警供图
5 月 6 日,张家港市南丰镇联丰雅苑小区门口,一辆乱穿马路的自行车突然撞上了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
当天晚上 8 时许,交警南丰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至事故现场。民警看到,因为碰撞,电动车驾驶人茅某和乘员薛某有轻微擦伤,惹祸的自行车旁站着一名不知所措的男孩,民警询问后得知,男孩姓肖,年仅 11 岁。
肖某告诉民警,当时自己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因为对路面疏于观察,刚窜出马路就撞上了茅某驾驶的电动车,致使三人都摔倒在地。当民警询问肖某是否知道不满 12 周岁不能自行车上路时,肖某十分茫然地摇了摇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起事故中,肖某未满 12 周岁驾驶自行车上路属违法行为,而茅某驾驶电动车载人、沿机动车道行驶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最后双方协商各自承担损失。
民警提醒,家长应对孩子加强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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