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王凤林 记者 季雨)近日,在南京江宁区胜太路上演了惊险的一幕。一辆白色小轿车的驾驶位车门上竟然 " 挂着 " 一名男子,车辆还行驶了百米远。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后经交警调查,原来是酒驾惹的祸。
4 月 8 日下午,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被轿车拖行了数百米,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在胜太东路公交站台处,停靠了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此时,有两名男子正在一旁激烈争吵,其中一名男子坐在公交站台的座位上。
报警人张某见到民警,立马诉苦道," 我当时驾车在湖滨金陵饭店那边掉头,可是我掉头比较慢,他就骂我。" 待到路口等红绿灯时,张某就下车找他理论。不过当车主摇下车窗的时候,一股酒气立马扑面而来,对方还狡辩自己没有喝酒。张某二话没说,立刻回到车上想要拿手机报警。恰巧这时信号灯变成绿灯,车主一脚油门就冲了过去,张某见状就抓住驾驶座门把手," 挂在 " 车门上,被拖行了百米远才停下。
民警用呼气式测酒仪给袁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显示的酒精含量为 98mg/100mml。而之后袁某在医院抽血检测数据为 163.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面对交警,醉酒车主袁某坦言,自己中午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饭后开车回家,在经过湖滨佳湖东路路口时,看见前方张某开车正在调头,嫌张某掉头动作太慢,就大声骂了张某,张某听到骂声便开车追了上去。
" 等红灯时,他就下车赶过来和我理论,我们就吵了起来。我看见他去拿手机要报警,就想逃走。谁知道,他一下死死的抓住了车门。" 袁某在酒精的作用下,一时丧失了理智,竟然开车拖行了张某 200 多米,最终在张某的求饶声中,才渐渐冷静将车停了下来,好在张某只是脚部擦伤并无大碍。
南京市江宁分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徐成军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坚决不驾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让警察来处置,不能采取这种危险的行为,会危及到自己的安全。
目前,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南京江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供图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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