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5-13
深晚报道 |认为自己运气很好 男子酒后开车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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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0 日 22 时 11 分,深圳交警在大浪街道龙胜路与和平路路口设卡查车时,发现一粤 G****0 号牌小车驾驶员邱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13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120.3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邱某供述,5 月 10 日 20 时许,其与朋友在龙胜路与建设路路口旁的一家湛江鸡肥仔饭店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两杯洋酒,22 时许,其驾驶粤 G****0 号牌小车载着女朋友出发去布龙路,行驶至大浪街道龙胜路与和平路路口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

" 我知道喝酒后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但自己运气很好,应该不会遇到交警开车,所以就开车出来了。" 邱某说。交警调查发现,邱某的驾驶证于 2018 年因交通违法已被交警部门扣留,现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此外,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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