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卞志鹏 记者 林清智)近日,镇江扬中市发生了一起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引发的事故,事故中,直行车辆被撞下河。5 月 14 日,扬中警方公布了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
现代快报记者从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4 月 28 日 22 时,该大队新坝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新坝镇建中河路有两辆轿车相撞,一辆车不慎落入河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轿车停在道路中间,另外一辆轿车已经掉入河中,河水几乎淹没了车顶,司机陈先生正坐在车顶上等待救援。
见此,民警赶紧从附近居民家中找来一个梯子,让陈先生扶着梯子上了岸。
据民警现场了解,当晚 10 时左右,25 岁小伙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扬中市新坝镇钟灵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建中河路路口时,准备左转弯,而此时陈先生正驾驶轿车沿建中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由于孙某没有提前减速慢行,加上天色较晚视线不好,孙某驾驶的轿车与陈先生驾驶的轿车相撞,导致陈先生的轿车失控、坠入路旁的河中。
掉入河中后,陈先生发现车门打不开,他随即把车窗打开,迅速爬上了车顶,等待救援。万幸的是,在这次事故当中没有人员伤亡。
警方 5 月 14 日表示,此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陈先生的手机浸水后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陈先生在驾车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负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承担全部事故赔偿费用。
交警提示,车辆行经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情况后缓慢通过,其中,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通讯员供图 编辑 范文静)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