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5-15
三年怀孕三次,女子为逃避坐牢也是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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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于寒 邹庆庆 见习记者 顾潇)扬州江都一女子三年连续怀孕三次,居然还都是故意的,原来这名女子因犯罪被判刑,为了躲避牢狱之灾。这名女子竟反复怀孕,5 月 15 日,记者从江都区法院了解到,目前该女子在再次分娩后被正式收监。

今年 38 岁的江都女子刘某 2016 年 11 月因犯诈骗罪被省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在法院审判期间,刘某被发现已经怀孕,法院因此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25 日止。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决定将刘某收监,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某再次怀孕,法院再次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

2018 年 7 月 10 日,江都检察院经调查认定刘某在监外执行期间分娩一死女婴,并且身体已经恢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于是书面建议区司法局提请收监执行。同年 7 月 25 日,江都法院再次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但收监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刘某第三次怀孕,2018 年 10 月 10 日,法院再次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止。

江都检察院调查认为,刘某每次怀孕的时间节点特别蹊跷,于是会同区司法局、辖区派出所、所在村委会等密切关注刘某动态,同时与刘某谈话,告知其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经调查发现,2019 年 2 月 4 日,刘某在家中分娩一死婴,该死婴已被抛弃,医院超声检查确认刘某宫腔内未见胎儿及残留物。

鉴于刘某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江都检察院于 3 月 12 日建议区司法局提请收监执行,法院作出收监执行决定。5 月 15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刘某已经被收押至扬州市看守所,防止刘某再次利用怀孕逃避执行。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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