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 扫黑除恶 " 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称自 2018 年 1 月 23 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88 件 ( 涉黑 9 件,涉恶 79 件 ) ,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360 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 1 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7 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 1423.15 万元。截至目前,在深圳中院监督指导下,各区法院圆满审结王小西等 80 人涉黑案、曾锦辉等人 " 风云会 " 校园恶势力团伙案等涉黑涉恶案件和 3 件 " 套路贷 " 案件,1 件 " 保护伞 " 案件。
制定出台 " 扫黑除恶 " 方案 建立十项工作台账
深圳中院成立了由万国营任组长的深圳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并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信息、数据统计及报送机制、线索登记及移交机制、重大案件专报机制、涉黑涉恶案件指导、沟通机制、学习培训机制和奖惩机制等七项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案件信息、数据报送、线索登记、新闻宣传、总结汇报等十项工作台账。
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深圳法院主抓两项重要内容:一是对被告人适用罪名、决定刑期;二是对财产刑和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犯罪分子穷尽刑法手段,从重判处,力争斩草除根,毫不留情。同时决不人为拔高认定黑恶犯罪,更要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务必对所有犯罪分子罚当其罪,量刑公平。
另一方面,与普通犯罪不同的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当追缴没收该组织非法聚敛的全部违法所得。不仅 " 吃的全部吐出来 ",还要从严判处没收财产以及罚金,彻底摧毁其死灰复燃的经济基础和土壤。而对于其他公民和企业的合法财产必须特别强调要加强保护。不能 "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坚决杜绝无辜的企业和公民被错误牵连,他人合法的财产被不当追缴和没收。
保持高压态势 深挖背后 " 关系网 " 和 " 保护伞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法院成立了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清理评查可能涉及虚假诉讼、套路贷的民事案件。制定印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的通知》。加强工作联动,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虚假和恶意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备忘录》,形成畅顺、高效的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制定《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告知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委托代理人虚假诉讼危害,倡导诚信诉讼。制定完善线索登记及移交机制,积极摸排挖掘线索,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热线,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将发现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截至目前,深圳两级法院共受理移交各类举报线索 67 条。
据介绍,深圳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协调,对于重大疑难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按照 "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 的基本要求,制定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
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机关完善线索快速移送机制,深挖涉黑案件背后的 " 关系网 " 和 " 保护伞 ",确保扫黑与打 " 伞 " 双管齐下、同频共振。积极参与整合治理,强化基层共建共治,针对刑事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扫黑除恶司法建议 1 条,其他刑事司法建议 15 条。加强对生效案件的执行力度,严把罪犯减刑、假释关。自 5 月 13 日开始,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追缴执行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
注重队伍建设 加强 " 扫黑除恶 " 教育培训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深圳法院举行集中庭审、宣判活动和 " 套路贷 " 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共计对 25 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累计发布扫黑除恶新闻宣传报道 261 篇,对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以案说法彰显法治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深圳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还分别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及调研;各基层人民法院刑庭也设置了专门合议庭,通过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切实带动审判、调研工作的专业化。组织全市两级法院 20 余名法官参加上级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刑一庭多名法官分别受邀赴国家法官学院为全国扫黑除恶刑事审判队伍、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培训班、为深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等授课。编制出版了《扫黑除恶简明一本通》,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工具支持,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扫黑除恶业务水平。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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