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5-18
嫌自己船上的发动机太旧,男子半夜偷走一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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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江波 孙贤亮 记者 王晓宇)为换掉自己船上的旧发动机,船主刘某不是想着赚钱去买,而是将别人一条长达 13 米的船拖走,然后连夜拆走发动机,盗窃过程中,连对方船上的几瓶二锅头都不放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将涉嫌盗窃的刘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刘某是山东禹城人,常年在赣榆地区上船务工。2018 年,刘某在赣榆购买一艘三无渔船,想自己干点事。因为所购买的渔船发动机老化,就想着换台新一点的发动机,于是打起了周边渔船的主意。

2018 年 6 月 20 日晚上 9 点左右,刘某独自驾驶着刚买的渔船从赣榆的绣针河出发,直奔当地柘汪镇响石大坝西侧海域。将停靠在那里的一艘长达 13 米的木质渔船拖到响石大坝东边几百米外的养殖区。刘某拆卸该船发动机和离合器,然后用吊杆将其吊到自己的船舱。在此过程中,刘某连船上的几瓶牛栏山二锅头酒和灭火器都不放过,全部带走。因为做贼心虚,刘某听到附近有渔船发动机的声音,误以为是船主追来,仓皇逃离,将偷来的这艘渔船丢弃,任其在海上漂流。

案发后,刘某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迫于压力,今年 3 月 22 日,刘某到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刘某虽主观上只是为了获取渔船发动机,但其客观上却造成被盗发动机之渔船整体脱离被害人控制,且在事后于深夜将该船丢弃于海上,被盗船主于次日驾驶其它船只在海上行驶一个多小时后才找到自己的船。因此,被告人盗窃数额应当按照盗窃整条渔船的价值定罪处罚,该渔船经鉴定价值人民币 9 万元,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已达巨大标准,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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