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
现在出门携带的现金都少了
小偷偷不到现金
就连抢劫的
遇到没现金的被害人
也蒙圈了
怎么办?
扫码支付啊!
哈哈哈哈哈……
劫犯不是来搞笑的吧?!
这么大的作案痕迹
是等着警察上门抓他吗?
2019年2月2日晚23时许
上海的李某因最近手头有点紧
便寻思着抄起新买的刀出去“找点钱”
从暂住地一路出发
李某不久后来到了一处小公园
这时一名女子独自坐在长凳上休息
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离对方50米左右的另一处长凳上坐下
李某悄悄地观察对方
见四下无人
女子手中玩着手机
身边还有一个背包
“应该还是能搞到点钱的!”
李某考虑后决定对她动手
还特意将自己的灰色围巾蒙住脸方便行动
李某迅速上前一把抓住女子的肩膀
拿出刀抵住她的胸腹部
威胁道:“把所有的钱交出来!”
女子毫无防备
顿时花容失色
战战兢兢地表示钱都可以交出来
只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说完她便配合地打开了自己的包
将400多元现金全部交给了李某
接过钱后,李某全部塞进了裤袋
但还不满足的他又将女子拽了几米远
继续用刀命令对方:
“把手机拿出来!里面有没有钱?”
女子胆战心惊地表示并没有钱
并不相信的李某继续命令她将手机打开
结果发现微信零钱里还有400元
“你骗我!快把这些钱也给我!”
李某一边骂骂咧咧
一边又掏出自己的手机
打开了微信二维码
让女子扫码加其为好友后
再将微信零钱里的400元转账给他
收到钱后李某匆匆离开
回到家后自作聪明的他
还特意修改了微信昵称
并将400元转账记录删除
2月3日,警方在李某暂住地将其抓获
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上海金山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同该指控罪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上海法制报
值班编辑: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