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赵卫军 宋敏 记者 毛晓华)5 月 20 号下午,泰州姜堰区大伦镇一十字路口发生险情,一辆轿车经过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结果将一名骑电动车放学回家的初一学生撞飞,现场监控拍下了惊魂一幕。交警勘察发现,轿车通过十字路口没减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而因为该学生未满 16 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现场快报记者从警方提供的监控看到,下午 6 点 18 分左右,一辆电动车出现在画面正上方,穿越乡村路口,行驶至十字路口中间时,骑车人显然发现了什么,突然双脚撑住地面,然而紧接着,一辆深色轿车几乎是瞬间从骑车人右边快速驶来,并且径直撞向骑车人,一下子连车带人撞飞好远。
万幸的是,男孩被送到医院后,检查发现只是右腿挫伤,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事故发生后,泰州姜堰交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现场处于农村交叉路口,而轿车通过十字路口没有减速慢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此外,经过了解,驾驶电动车的是当地某中学初一学生,实足年龄还不到 14 周岁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
泰州市姜堰区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民警郝兵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要满 16 周岁才可以上路行驶,然而目前不少未满年龄的学生都开着电动车上学,由于电动车不像自行车易于控制,加上中小学生心智发育不成熟,遇到紧急状况很难理智地控制车子。因此建议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应尽量骑自行车,这样既安全又可锻炼身体。
交警指出,骑车男孩因为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他在忍受伤痛的同时,也将为自己的过错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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