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地 王馨颖 记者 王晓宇)9 岁男孩军军(化名)跟着父亲在小区篮球场打篮球,突然一只小狗冲他追了过来,军军为躲小狗摔倒受伤,因赔偿问题,军军的家人与小狗的主人闹到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小狗主人因遛狗未束链,导致军军受伤,被依法判处赔偿军军共计 7429.2 元。
军军平时喜欢在其居住的连云区某小区篮球场打篮球。去年 8 月 2 日下午,军军和父亲又一起在小区篮球场打球,没想到刚开始没多久,一只小狗在进入篮球场后突然朝他追来。军军连忙躲避,却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检查,军军右侧内踝骨骺骨挫伤,外踝皮下软组织挫伤,关节腔少量积液,医嘱建议石膏外固定。经鉴定,军军右外踝扭伤,骨骺挫伤,护理期 45 日,营养期以 7 日为宜。右外踝关节骨骺处生长期后续检查治疗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导致军军受伤的小狗主人是军军同小区的赵某某及其父亲赵某,当天赵某某正在小区内遛狗,但没有采取束链、戴嘴套等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小狗看到军军手中的篮球突然兴奋追了上去。事发后,赵某某向军军预先支付了 1000 元赔偿费用,但双方未能就后续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军军的父母只好起诉至连云区法院,要求赵某及赵某某赔偿损失 11819.3 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赵某某在带领其与赵某共同饲养的小型犬进入小区公共场所,未采取束链、戴嘴套、及时有效制止犬只追人等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军军被该犬追赶奔跑躲避,后摔倒受伤,两人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对军军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军军已年满 9 岁,具备在公共场所进行体育活动的行为能力,受到小狗追赶采取逃跑的方式躲避并无不当;其监护人虽在现场,但小狗蹿出事发突然,不能苛求其立即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所以对赵某某提出 " 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到位 " 的意见未予以采纳。法院最终判决赵某某和赵某赔偿军军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 7429.2 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宠物伤人事件频发,不仅包括宠物直接抓咬致人受伤,还包括不直接与人接触而脱离控制,惊吓到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建议宠物饲养或管理人在携宠物外出时,不能因为 " 我家宠物很乖 " 就掉以轻心,应当采取束链、戴嘴套等安全防范措施,并时刻关注宠物的反应,避免伤及他人。路人在遇到宠物时,要避免随意逗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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