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5-22
深晚报道|6月1日起传统泥头车在全市范围内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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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2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发布称,6 月 1 日起传统泥头车在全市范围内禁行。

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泥头车运输企业 206 家,剩余传统泥头车 2400 多辆(其中 800 辆仍在投入营运),新型泥头车 7300 辆(其中 6800 辆已正式投入营运),在职驾驶员约 1 万名;深圳市共有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 84 家,罐式车辆 3800 辆。

"6 月 1 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必须使用新型泥头车,同时禁止传统泥头车使用及通行。"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目前,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泥头车行驶主要路段已启用 460 多个高清摄像头对泥头车进行抓拍,6 月 1 日起,传统泥头车违规上路行驶一律按照冲禁令进行处罚。深圳交警将联合市泥头车整治办、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泥头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深圳市交警局查获的违法泥头车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依法对泥头车实施限道、限速行驶措施。该交警表示,泥头车应按照规定在大型车车道行驶,未划设专用车道的,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遇车道内施工、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借道通行的,向相邻车道借道不得超过 1 条车道,不得借用路肩、应急车道及长时间借用相邻车道行驶,借道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内。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在限定行驶的车道内应当确保安全车速。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 80 公里 / 小时、快速路最高限速为 60 公里 / 小时、其他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 40 公里 / 小时。道路实际最高限速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低的限速值为准。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必须安装有 GPS 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GPS 后台记录显示第一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予以警告;一年内有三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不予核发通行证;所属单位车辆一年内累计有 10 次以上违规的,将通报市住建局等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该单位招投标资格。

对上道路行驶的泥头车,公安交警将通过路面执勤、电子测速、视频抓拍、GPS 测速等方式,对超过道路限速值、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法查处。

市民可以通过 110 报警电话、深圳交警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公众号等方式对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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