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5-24
深晚报道|推行文明养犬,松岗严查擅养烈性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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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安区松岗街道一女士务工途中不幸被烈性犬咬伤,事发后伤者已及时就医处理。针对养犬人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管理疏忽导致犬只伤人的行为,执法队进行了查处并没收犬只。经协调当事人将赔偿伤者医疗费用。

日前,街道执法队接到群众反馈称,松岗松福大道旁发生一起烈性犬伤人事件。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目击的居民了解到,伤者下巴受伤处伤口较深,有较大面积出血,已及时就医处理。执法队员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这只狗来自附近城中村,并在热心群众的引导下顺利联系到犬只主人。在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只狗未挂牌且未登记,属禁养的烈性犬。在确认情况后,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依法查处并没收犬只,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的宣传教育,当事人在犬只管理机构到达后,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将涉事犬只抓捕。

执法人员针对该事件表示,养犬人应文明养犬,不能给他人造成困扰和影响市容环境,不得擅养烈性犬,更不能放任犬只伤人。同时养犬人要做好办狗证、遛狗牵绳、避让行人等日常管理工作。目前,深圳市正在大力推行文明养犬,松岗街道执法队作为一线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用好执法处罚这把 " 利剑 ",严厉查处擅养烈性犬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安全、规范、文明的养犬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彭彩萍 通讯员 简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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