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5 月 23 日 9 时 34 分,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 88 号德合小商品市场西南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100 平米。长桥消防中队出动 3 辆消防车 14 名消防员,9 时 43 分到达现场处置,9 时 50 分火势控制,10 时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天,吴中消防对外发布通报。
现代快报记者 5 月 28 日从吴中消防了解到,经调查发现,火灾主要责任人钟某某在明知杨某、林某某未取得电焊从业资格的情况下,指使该两人使用明火作业拆除广告牌,从而引起火灾。
5 月 24 日,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钟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杨某及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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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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