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6-07
深晚报道|10岁孩子该跟谁生活?沙井法庭巧化解抚养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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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法官阿姨 "" 谢谢法官同志 "。伴随着一声声感谢声,一起持续两年多的抚养权纠纷案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法庭范藜法官的努力下圆满执结。

2016 年,章某与王某因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两人围绕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同年 10 月两人达成协议自愿离婚,两名孩子中年长的归男方抚养,年幼的归女方抚养,但若幼子在男方处学习、生活,女方需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 2000 元。

一开始,幼子跟随爸爸生活学习,双方相安无事。过了一段时间,女方发现孩子频频向她索要零花钱,遂质疑其父照顾抚养孩子的能力,并且抱怨男方不重视孩子的学习,要求将孩子接回身边抚养。而孩子父亲认为女方只专注于工作,且已另组家庭育有一子,担心会对幼子照顾不周,执意将孩子留在身边。双方相互埋怨,协商不下,矛盾不断升级,孩子的母亲于 2019 年 3 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抚养权问题带有人身性质,单纯依靠强制手段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案件承办法官范藜首先与孩子的父母单独沟通,了解到双方都很爱孩子,但因为情感上的纠纷导致两人无法控制彼此的情绪,更忽略了孩子的感受,致使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

▲范法官约孩子见面倾听小朋友的心声。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范法官决定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幼子年仅 10 岁,为了不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范法官选择在孩子放学的时间约其到法庭。孩子在父亲的陪同下如约到了法庭,范法官特意换身便装来营造一个轻松的沟通氛围,她先从日常生活、学习和小朋友交谈,逐渐聊到兴趣爱好等话题,慢慢地引导孩子坦露心声。孩子后来明确地告诉范法官,希望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听到孩子的回答后,范法官将心比心地开导孩子的父亲,希望他能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遵循孩子的意愿。范法官的劝说和孩子的自身意愿触动了孩子父亲,最终他同意让孩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得知此结果后,孩子母亲当场撤回了执行申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结束了这起纠纷。

抚养权纠纷向来是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在这个案子中,执行的既不是物品、也不是财产,而是一个十岁孩子未来的生活环境。执行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关乎到他未来的健康成长,简单就案办案容易引发父母产生新的矛盾。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情理法相融的处理方式能更好地平复他们的情绪,化解他们的矛盾,让他们静下心来聆听孩子的想法,做到尊重孩子的选择,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呵护他健康成长。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古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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