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年来,用 " 毒狗针 " 杀狗的事件层出不穷。手段残忍不说,更有甚者将毒狗肉直接卖到市场,造成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毒狗卖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钱某和李某二人都有过盗窃前科,两人认识后,一起做违法的事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末,在江宁淳化街道,陆续有居民家的狗 " 离奇失踪 "。这些狗大多为居民饲养,与主人感情较深,因此,不断接到宠物狗丢失的报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调查发现,这是一起蓄意毒狗卖狗案件。后来,毒狗的钱某、收购狗肉的张某和田某三人在一次交易中被抓。在审问中,钱某透露和他一起毒狗的还有李某。很快李某也被警方抓获。
在检察机关提审中,钱某和李某二人交代了毒狗的详细过程和使用的工具。张某和田某夫妇二人是这些狗肉的主要收购方,两人在菜场经营了一个店铺,每次以 4~8 元一斤的价格收购这些狗肉。对于收购的狗肉是怎么来的,二人也心知肚明。他们不仅将这些狗肉卖给买菜的个人,还定期给固定的餐馆送货,部分餐馆的经营人员也大多知道狗肉的来历,但是贪图低廉的价格,依旧收购了这些狗肉,并做给客人吃(餐馆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经审查认定后,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对这 4 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钱某犯盗窃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8 个月,罚金 7000 元。李某犯盗窃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4 个月,罚金 6000 元。张某、田某二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和 6 个月,均缓刑 1 年,分别罚款 6000 元、5000 元,并禁止二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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