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6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检方获悉,孙斌、王清涉嫌贪污一案,已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溧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溧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期间,孙斌、王清分别在担任原南京市溧水县共和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会计期间,利用协助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政府从事溧水河治理工程上报拆迁资料、矛盾协调、发放拆迁补偿款等职务便利,采用虚构拆迁协议、编造虚假工程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 1337076.7 元。其中孙斌实际分得 582490 元,王清实际分得 313462.7 元,孙斌、王清共同占为己有但尚未分成 428634 元,给村妇女主任陈冬梅(另案处理)发放 " 福利 "12490 元。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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