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郜法 见习记者 顾潇)扬州高邮一六旬老汉武某因与老伴发生矛盾,竟在家三次放火。前两次都被住在对门的哥哥及时扑灭,第三次他在家中浇了汽油,结果火势一发不可收拾。6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高邮法院获悉,武某因犯放火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 月 9 日下午,扬州高邮消防救援部门接到报警称,高邮三垛镇中心花园小区一居民家中起火,有人员被困。后经消防和周围邻居施救,明火被扑灭,困在室内的武某被救出。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场大火是武某放的,而且放了不止一次。
武某今年 60 岁,和老伴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3 月 7 日,因为老伴花钱没经他同意,夫妻俩又吵了起来,武某将家中锅碗家具等物品砸坏。第二天,两人再次因为家庭开支问题发生争吵,引武某不满。接下来,武某实施多次纵火行为。当天下午,武某在家中点燃一块布料,后因老伴向住在对门的武某哥哥求助,火势被及时扑灭。
3 月 9 日,武某和老伴再次吵架,武某威胁要把家给烧掉。中午,老伴去浴室洗澡了,武某独自一人在家喝了一瓶白酒,他越想越生气,去楼下机动三轮车里取了少许汽油引燃家中的沙发。住在对门的哥哥发现火情后,及时扑救制止。然而,武某不甘心,当天下午再次取来一碗汽油倒在沙发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虽然武某的哥哥及时发现并和邻居一起救火,但火势太大,直到消防和邻居赶来,大火才被扑灭。这场火造成客厅内的家具基本被烧毁,房间里及单元楼道全是烟雾。而当时武某见火势变大被吓懵,躲进了厨房,后来被消防和警察救出。
警方调查发现,武某家中烧饭用的是煤气罐,而起火的客厅外就是空调外机和燃气管道,一旦火势没控制住,后果不堪设想。经法院审理认为,武某放火焚烧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6 月 19 日,根据武某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一审当庭宣判武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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