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海南、福建、河北、广东等地陆续对 " 大、洋、怪、重 " 等地名进行整治,这是好事。不过,一些地方的改名做法,引发了争议。
先是海南省民政厅公布整治清单,将维也纳国际酒店列入,酒店方随即提出异议:" 维也纳酒店 " 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为合法经营使用的品牌名。
随后又有报道,福建漳州民政部门认为,平和县小溪镇的东风大桥、琯溪大桥、南山大桥三座桥 " 名称刻意夸大 ",拟分别去掉 " 大 " 字,整改为东风桥、琯溪桥、南山桥,三座大桥也进入当地公示的地名整治清单。
如果说 " 维也纳 " 跟崇洋多少还有些沾边的话,那么将 " 大桥 " 的 " 大 " 字去掉,纯属莫名其妙了。漳州民政部门能告诉我,是认真的吗?
所谓某某大桥,不过是俗称,本身并无妄自托大、藐视众桥之意。如此望文生义不仅贻笑大方,更让人觉得,地方机械执行政策,僵化而随意。
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整治原则很清楚:要审慎稳妥,依法实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此外还特别提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律不改。
可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没有吃透通知精神,把好经念歪,把好事做过头。
对哪些需要改,哪些不必改,没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规范地名既是技术活,也要有点常识懂点文化,建议要多听民意,少动干戈。
眼下,一些地方大张旗鼓改名字,而且不分青红皂白,缺乏统一的尺度和标准,动辄乱改一通,不仅易被人诟病,还可能会给公众留下正事不干、搞表面工程的印象。
建议在整治的时候,趁这个机会出台一些明确的规范。比如,一般新建的桥多宽多长才能称大桥。再比如洋名字,哪些属于名不符实、误导公众,哪些有夸大宣传、崇洋媚外的嫌疑?有了明确的界定,才能便于地方操作,不至于执行中走形。
更重要的,相关部门要把工作做在前头,在建筑物、小区等名字审批时,就该依法依规把好关,不要等时过境迁了,再来折腾。
ZAKER 南京 评论员 鬼刀七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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